各位老师:
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承担2015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教师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研究经费报销完毕。逾期不报销者,研究经费取消。
特此通知。
粮油食品深加工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
2015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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